实木地板铺设前提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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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发布时间:2013-09-12    浏览次数: 817 

1、地板验收用户须仔细验收地板质量,做到六个确认:

A、所购品牌;B、木材名称(树种); C、规格;D、颜色;E、质量;F、数量

一般用户可任意抽查2-3包,确认满意后在交货验收单上签字。若不满意,可无条件退货,千万不要勉强确认地板验收。

2、 地板施工前确保一个认可,六个不铺:

铺设工人在施工前应详细介绍铺设工艺,必须得到用户认可,并在施工任务单上签字后,方可施工。若遇下列情况与用户解释清楚,阐明不予施工的理由。

A、地面不干(潮湿),不施工(用感应式含水率测定仪测定检查);

B、施工现场交叉混合作业,不施工;

C、用劣质、污染、含湿、易朽等材料作龙骨、辅料等,不施工;

D、施工期过短,无法实施工序,不施工(协商要求加班除外);

E、用户要求绝对水平,不施工(施工有特殊要求除外);

F、用户要求铺后板面无色差,不施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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